青海省2019年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超527亿

搜狐焦点海东站 2020-05-06 0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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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底,我省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即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总和与当年缴存额比率,已达125.08%,为全省住房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围绕实现“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目标,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省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即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总和与当年缴存额比率,已达125.08%,为全省住房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1083家,实缴单位9736家,净增单位784家;新开户职工5.77万人,实缴职工54.52万人,净增职工1.7万人;缴存额117.76亿元,同比增长10.42%。2019年末,缴存总额880.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3%;缴存余额32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16%。提取总额5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1%。2019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21万笔527.92亿元,贷款余额24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3%、15.44%、15.1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15%,比上年末增加5.85个百分点。

自全省出台《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后,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自主缴存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按照自愿原则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同等使用住房公积金权利。截至2019年底,全省自主缴存人员共2405人,人均月缴存额1310元。

同时,各地积极开展政策执行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利用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每月组织各中心深入查找关键领域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点,督促各地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及时进行整改和防控,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动,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单位通报、联合惩戒以及移交公安机关等方式坚决打击违规提取行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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