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搜狐焦点西宁站 2020-01-16 0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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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于1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海东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心归集科或各管理部审核,审核后缴存单位登录网厅进行基数调整。

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海东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时间:

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职工或月平均收入超过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即本汇缴年度较高基数为21342元/月,较低基数为统计部门公布的1700元/月。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要求:

由于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基数调整工作,基数一经核定后,当年不得再次调整基数。各单位于1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海东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心归集科或各管理部审核,审核后缴存单位登录网厅进行基数调整。

来源: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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